《初二(4)班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班会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二(4)班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班会PPT课件.pptx(24页珍藏版)》请在七彩学科网上搜索。
1、,汇报人:红阳 日期:2022.1.10,小学/初中班会课,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Click to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to replace Click to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to replace,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的巴林左旗,是一座去年刚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小城。在这里,一群平均年龄仅为17岁的少年,在短短两年内酿下数十宗暴力犯罪。现年23岁的主犯王岭被控强奸29名女性,其中28人未成年,且有10名被害人为14岁以下的幼女。赤峰中院一审判处王岭死刑。,目录,CONTENTS,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
2、特点与类型,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PPT课件,PPT courseware for understanding and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划分是以生理、心理特征为基础的。青少年犯罪一词是个使用比较普遍,但划分标准和含义却不明确的概念。各国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和年龄界限,但相互之间差别很大,无统一的内涵和外延。,什么是青少年犯罪,What is juvenile delinque。
3、ncy,青少年犯罪一般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广义,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
4、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PPT课件,PPT courseware for understanding and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关于青少年犯罪除了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
5、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早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都是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的原因。,0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0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0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0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0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犯罪的类型Typ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
6、验的不丰富,容易成 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认识与预防青少年犯罪PPT课件,PPT courseware for understanding and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司法原因,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不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