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私法》章节案例讨论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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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私法章节案例讨论参考答案案例讨论1:凯麦尔诉塞维尔案讨论区案情:一位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维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维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
2、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请思考: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参考答案: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
3、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案例讨论2:香港甲银行诉我国乙公司案案情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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