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班组内部承包合同.doc
合同号 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钢筋工)班组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内容 (内容、范围、工作量计算方式及确认)二、合同内容 (内容、范围、工作量计算方式及确认) 1、承包范围__ 工程中涉及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焊接(本工程中所有直径大于等于 12 的钢筋均采用焊接属本承包范围) 。 2、承包内容 ①、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钢筋加工机械、辅材。 ②、所有钢筋制作、绑扎、焊接,以及制作、绑扎、焊接所需用的辅材,购买花岗石垫块,安装塑料 垫块,马凳铁的制作安装。 ③、施工现场内及作业面的钢筋及时清理、收捡,配合下车等工作(包括文明施工的突击安排) ,不 发生一切计时工。 ④、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工具由自己全部负责,进入现场的机具必须有出厂合格标志,并经由项目部 检查合格后方能安装使用。其中包括(手套、绑扎钩、雨衣、安全帽,必须统一颜色,并且要有合格证) , 对讲机不少于 3 部等其它工具。 ⑤、两天内清理完已完工作面,并将剩余的材料用于上一层中。 三、工程单价包括内容(定额规定内容及相关文件内容) 三、工程单价包括内容(定额规定内容及相关文件内容) 1、工程单价(按施工图图算量计算) ±0.00(及地下室顶板)及以下钢筋依据结施图按照 元/吨计算。 ±0.00 以上主体、装饰钢筋按_ _元/m2 计算,二次结构中的构造柱、拉墙筋、圏梁、过梁等 合计增加 1.5 元/平方米,本条所指面积为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计算规则确认的建筑面积。 2、单价包括的范围 1 ①、单价中包括钢筋到场后的上下车费、并转运到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放样、制作、安装、 绑扎、焊接、垫铁制作及安放、垫块购买及安放、预埋铁制作及安放;墙拉筋制作安装、压顶、构造柱、 过梁钢筋制安、冷拉丝绑扎等,场内钢筋多次转运,浇筑砼时要按施工要求派钢筋工跟班作业至少保证 2 人以上配合作业,负责检查调效钢筋和保护层厚度,确保结构符合规范相关规定验收时,钢筋扫描全 部合格,若结构验收钢筋扫描不合格,钢筋班组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扣钢筋班组总工 资的 20作为补偿甲方的违约金。 ②、单价中包括文明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有任何材料散乱和散落现象。 钢筋房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美观、所有成品及半成品和原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并挂牌堆码整齐,每 天完工后要将层散落材料回收干净放入库房。 ③、单价中包括;乙方自带合格的钢筋加工设备(断料机、切割机、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电焊 机、以及竖焊设备并保证甲方工期要求配备机械设备,对焊机、电弧焊机、电碴压力焊的性能必须满足 钢筋焊接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扎丝、扎钩、防护面罩、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砂轮片、临时灯线等 各种自用材料器具和安全用具及低耗品) 。 ④、钢筋损耗不得超过 1,超过部分的钢材款由乙方班组按甲方购买价赔偿给甲方。 ⑤、施工现场不得有长于 500mm 的直径大于 10mm 以内的钢材废料,所发生的短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接 长后使用,工程收尾时甲方发现仍然有长于 300mm 的钢筋时要求乙方班组按购买价赔偿。 ○ 6、后浇带绑扎钢丝网及焊马蹬铁。 ○ 7、外加工的箍筋的制作费据实在决算中扣除。 上述所有工作项目都在承包范围内均不再发生计时工,如确属本合同工作以外发生的计时工,按 技工普工平均工资 /工日计算,并于当日找项目经理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过时不补,过时 无效。 四、合同价款四、合同价款 1、根据上述第二、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审定后的实际工作量作 为本合同的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 2、以上单价均包括本合同定额规定承包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补充内容及生活临时设施费、 文明施工费;自带各种自用材料和安全用具费、外来用工管理费,农忙措施费,赶工补偿费用,管理费、 利税以及甲方付给乙方的病、事、劳保、差旅、暂住费、务工费、人工费、班组人员综合保险费;政策 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乙方应交纳的务工费、施工安全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以总产值的 1.0计算) ,劳务管理费据 实按乙方工资占工程总工资比例由乙方支付。 五、材料机具供应五、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为塔吊、施工电梯及操作人员费用 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 断钢机、弯钢机、调直机、切割机、电焊机、电锤、电钻、 2 切割机、切割片等满足安全施工需求的机具,配件;二级配电箱以后的各种配电箱、各种电缆电线、照 明设施(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和满足施工需求的所有其它电器材料;辅材包括扎丝、元钉、元丝、 垫块、粘胶带等满足施工需要的所有辅材。钢丝绳、石笔、纸张、笔墨、墨斗、墨线、油漆、线锤、卷 尺、尺方、手推车、大小扫把、水管、找平水平管、手套、包括维护维修的辅助材料以及上述末提到但 乙方承包范围内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辅材。以上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材等费用已进入本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 3、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防护罩、安全带及其余防护用具由乙方自备。 4、 甲方供材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或现场堆场,其中钢材及水泥实行限额领用制度,钢材限额为下 料单数量1的损耗,水泥限额为实际配合比1的损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严禁人 为浪费。如超过限额,超过部份的数量钢材按 6000 元/t、水泥按 400 元/吨由乙方赔偿。 5、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材料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 续,对租用的甲方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并按甲方规定支付租用费用。 6、周转材料中的易耗品实施限额管理,扣件损耗量规定为 1,超出部分由班组按市价赔偿。 六六、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 优良优良 标 准。 1、基础、主体质量必须达到质检站及监理公司验收 90 分以上,如验收时未达到 90 分,则扣除乙方 班组总人工费的 20并由此给甲方造成返工、延期损失费由乙方全部负责,并在总工资中扣除。 2、检查要求①柱梁板筋绑扎完后在班组自检合格后,由乙方质量负责人,通知 甲方各幢号工长,并共同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在本次检查中如出现 第 3 条所列的质量问题,如不及时整改,按第 3 条所列条款处罚,并无条件及时整改,并请监理、建设 方复检,如复检还不合格处,处以双倍罚款并责令该小班组换人。 ○2 在每次质监站验收检查中,如有 第 3 条所列问题,按第 3 条所列条款双倍处罚。 ○3 主体竣工验收和本项目自检扫描,如发现第 3 条所 列问题,并需处理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检查要求 3.1 钢筋的品种、级别、数量、规格; 3.2 钢筋骨架尺寸; 3.3 筋、板上墙加强钢筋、洞口加强筋、预埋件(遗漏、位置、数量) ; 3.4 钢筋接头位置和数量; 3.5 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 3 3.6 受力钢筋保护层; 3.7 箍筋的间距、数量及位置; 3.8 受力钢筋的间距、数量及位置; 3.9 钢筋节点构造。 对于 3.1、3.2、3.3 不合格将处以每处每次 200 元罚款。 对于 3.43.9 在每次检查中质量问题累计超过 5(处)次以上(包含 5 次)者,超出部分处以每 次每处 50 元罚款。 七七、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1、±0.00 以下基础按照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执行,即总包单位追究甲方工期延误责任的,则由乙方承 担与其施工相关的责任; 2、主体 按工程总包单位的要求执行,即总包单位追究甲方工期延误责任的,则由乙方承担与其施工 相关的责任 ; 3、因乙方原因组织不力导致工期延误按 每天每天 元罚款元罚款 。。 4、工期顺延的前提条件 ○ 1、停电、停水、大型机械出现的故障问题。 ○ 2、暴雨、材料供应不到产生的。 ○ 3、政府行为,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求的停工。 注 (其中 1、2 项一周内累计半天以上工期顺延;半天以内不作为延期条件) 。 八、八、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结算付款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作 量 。 3、所有费用结算单需经甲方现场分项工长、责任工长、内业预算及本项目执行经理签字后生效,缺 以上任何人签字的结算单均无效。 九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场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标 准穿戴劳保用品,并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能上岗。 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 4 设施及防护装置,不准带小孩及家属进入施工现场,不准任何人在施工现场打闹、斗欧。非电工严禁乱 牵乱接用电线路, 非机操工严禁用机电设备。 若有违反上述任一条例者对班组处予违约责任 1000 元/次, 若发生安全事故视事故情况分别承担事故费用。属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统计并上 报。 2、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同时必须遵守本公司现场施工文明管理 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疾病和年龄在 55 岁以上者或小于 18 周岁者 杜绝使用,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以及其他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处理。 4、乙方人员合同期间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包括轻重伤)残、死亡以及造成 另一方人员的伤亡事故,单次费用在 元以下的,乙方自行解决,若超过 元时,由乙方承担 30,甲方承担 70。 5、甲方有权代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支 付给乙方的相关劳务费用中扣除,但甲方办理相关保险时应当事前告知乙方。 十、文明施工及住宿、生活区卫生十、文明施工